一丶在验收时,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:
1. 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;排列整齐,无机械损伤;标志牌应装设齐全、正确、清 晰。
2. 电缆的固定、弯曲半径、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、相序排 列等应符合要求。
3. 电缆终端、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;电缆接线端子与所接设备段子应接触良好;互联接地箱和交叉互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;充有绝缘剂的电缆终端、电缆接头及重游电缆的供油系统,不应有渗漏现象;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。
4. 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;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5. 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,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。电缆管口应封 堵密实。
6.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,盖板齐全;隧道内应无杂物,照明、通风、排水等设施应 符合设计要求。
7. 直埋电缆路径标志,应与实际路径相符。路径标志应清晰、牢固。
8. 水底电缆线路两岸,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9. 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,且施工质量合格。
二丶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,并作好签证。三丶在验收时,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:
1. 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。
2. 设计资料图纸、电缆清册、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。
3. 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,比例宜为1∶500。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∶
100,在管线稀少、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∶1000;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, 宜合用一张图纸。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,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。
4.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、试验记录、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。
5. 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:
1) 电缆的型号、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,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 及安装日期;
2) 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、型号。
6. 电缆线路的施工记录:
1) 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检查记录或签证。
2) 电缆铺设记录。
3) 质量检验及评定记录